山东柏宏律师事务所

女婿告老丈人 要求归还借款30万

平度法律 2016/12/11 15:49:37 阅读数:


去年柏宏律师事务所受理了一起女婿告老丈人,要求归还借款30万的案子。


被告王某来到我办公室,可以看出他的气愤难平。他向我陈述,女儿与女婿结婚以来,老王为他们购买了房屋,孩子出生以后,老两口为他们带孩子至今,小两口一分钱不出不算。,还吃住在他们家。最近,小两口闹离婚,女婿竟然把他官上了法庭,要他归还所谓的借款30万元。其实,所谓的30万元,是老两口把平时的钱存在了女儿的一张活期的存折上,几年下来月30万。正好为新买的房屋进行装修。花掉了一半。同时,孩子在他们家生活,吃喝拉撒睡全部由老两口出钱。细细算一下4年下来,也有20多万了。所有。老头气不打一处来。要求律师无论如何,帮他打赢这场官司。


但是,王某还是担心官司会不会输掉。因为他也去别的律师那里咨询过,有人告诉他,官司有可能会输。银行卡是他女儿的,只要是女儿的卡上的钱,就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啊。而且,女婿还偷偷地录了音。录音里有老王承认在女儿卡上取钱。


我仔细地问了他女儿离婚案子的情况,为了离婚,女婿已经在法院二次起诉,女婿在庭审笔录中有过陈述,夫妻没有债权债务。经过综合分析,我告诉老王,这个案子我们胜的把握还是蛮大的。


法庭上,老王的女婿振振有词,以为证据胜券在握。我作为老王的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的证据,证明30万的钱是花在了房屋的装修以及孩子的抚养上。更重要的是,出示了离婚案件里的庭审笔录,尽管老王的女婿试图抵赖。但是已经无济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证责任的司法解释》规定,在法庭上所作的不利于自己的陈述视为自认。自己承担对不利的后果。


法庭在庭审结束后休庭十分钟,当庭作出了判决,对于老王女婿起诉要求归还30万借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书下来后,老王女婿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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