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标准版
2019/7/2 10:12:59 阅读数:
欠 条
今欠到 货款人民币 元整(¥ 元)。欠款人同意该笔款项应该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如果欠款人不支付或者部分支付所欠款项,自欠款人应该支付款项之日起,所欠款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如果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欠款人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等等)均由欠款人承担。
本欠条所预留的双方的地址或者双方以后预留新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法定通讯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欠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预留地址: 年 月 日
债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预留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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